凭证反过账时提示先进行反核销
2017-3-26 15:06:39 点击:
功能说明在金蝶KIS 专业版中,已经核销的凭证如果需要进行反过账,必须先进行反核销
的操作。请按下列步骤操作: 1、单击【账务处理】→【往来核销】; 2、依次选中【会计
科目】、【核算项目】、【核销日期】、【业务日期】、【核销人】等信息,单击【确定】按钮,打
开【往来核销】窗口; 3、选中需要反核销的记录,单击工具栏上的【反核销】按钮。
的操作。请按下列步骤操作: 1、单击【账务处理】→【往来核销】; 2、依次选中【会计
科目】、【核算项目】、【核销日期】、【业务日期】、【核销人】等信息,单击【确定】按钮,打
开【往来核销】窗口; 3、选中需要反核销的记录,单击工具栏上的【反核销】按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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